經濟日報 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不少餐飲業者以為,投保了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並加保食物中毒附加條款,就可以轉嫁食品不潔的風險,卻忽略了對於外送食品仍須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才能將外送食品的風險納入責任險的保障範圍。
旺旺友聯產險意外保險部經理莊永澍解釋,公共意外責任險附加食物中毒,主約是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示範條款明定公共意外責任險的賠償範圍限於營業處所,附加條款的理賠範圍不能大過主約,因而即便公共意外責任險附加食物中毒,產險公司也只會針對店內消費所導致的消費者身體不適進行賠償。
換言之,若是來電外帶、外送餐飲,因為不是店內用餐,無法涵蓋在公共意外產品責任險附加食物中毒的保障範圍。
除了保單種類與承保範圍需要留意之外,為了避免被保險商家消極性的不作為,把應該注意食物保存環境、定期巡視等,棄之不顧,風險全部由產險公司承擔,產品責任險一般會有自負額的規定。
以旺旺友聯產險這張專為食品業者設計的精緻版產品責任險為例,無論哪種保額與保費的方案,被保險店家每一事故的自負額都是2,500元,也就是說,理賠金額超過2,500元的部分,產險公司才會理賠。
莊永澍表示,2,500元的金額不大,意在提醒店家,仍須留意食品安全、不要鬆懈。
6月25日端午節即將到來,今年天氣變化大、濕熱易生病菌,相關業者須留意食物容易變質。
擔心產品不潔、腐壞等導致消費者求償的店家,可事先投保產品責任險,讓今年的端午節,搶攻外送商機的同時,也一併建構營運安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