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5/25]
保險業務員話術 金管會點出三大陷阱

工商時報 彭禎伶 、 魏喬怡

保險業務員勸客戶用保單貸款借錢後再投保新保單,以拉高投報率。金管會提醒,保險業務員話術的三大陷阱,一是保單貸款有成本,可能損及原保單的效力;二是保單解約再投保,年齡、體況都已改變,未必划算;三借錢買投資型保單,保障相對低、投資風險要保戶自行負擔。

金管會近期對壽險公司在保單核保時,沒有抓出保戶是保單貸款或借錢投保投資型保單,另外也有一堆銀行理專勸客戶保單貸款或借房貸投保,讓客戶拉高槓桿,又沒有說明資金來源,因此多家壽險公司及銀行被開罰。

保險局提醒保戶要注意不要因為業務員勸誘,就以保單貸款或解約投保新的保單,導致權益受損,保險局列舉三大話術陷阱,一是辦理保單借款,要事先瞭解保單借款可能衍生的利息負擔、保單可能因沒有還款失效、保險理賠金額將扣除借款本息,保障可能減少,所以在保單借款期間要隨時注意還本、繳息狀況及保單效力。

二是解約、終止保險契約,除保險保障中斷外,可能領回解約金低於過去所繳保費、健康險等待期重算、年齡增加、體況變差導致保費提高,甚至可能出現因違反告知義務或被拒保等情況。

三為以保單貸款或解約金來投保投資型保單,保險保障通常比較低,投資損益也由消費者自行承擔,消費者應該審慎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

保險局表示,避免保險業務員勸誘保戶以貸款或保單借款等高財務槓桿方式,投保新的保單,或勸誘客戶解約舊保單,再投保新保單等不當招攬情事,金管會已要求招攬人員應確實瞭解繳交保險費的資金來源,不得勸誘客戶解除或終止契約,或以貸款、保險單借款繳交保險費。

如果保戶投保資金來源為解約、貸款或保險單借款,且購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的保單,保險公司應另外指派人員電話訪問保戶,確認招攬人員是否充分瞭解客戶、或涉有不當招攬情事,以及告知客戶財務槓桿操作相關風險及權益損失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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