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1]
國人住宅險投保高 保險局提高總承擔額

經濟日報 記者葉憶如 / 即時報導

國人住宅地震險投保率高!據金管會保險局今(17)日最新統計,截至10月底為止,全台灣總計有320萬戶投保住宅地震險,總投保率為35.78%,甚至超越日本的33%多,但也因為投保件數逐年增加,金管會怕由政府、地震保險基金及共保組織承擔的危險分散機制不夠,因此今日預告修法要增加總承擔限額300億元至1,000億元,以免巨災發生時,減少削額給付機率,以保障民眾權益,新法預告明年四月正式實施上路。

目前國內住宅地震險單一戶最高理賠上限為150萬元,但規定建物全損(即全倒或半倒狀態)才能理賠,不過一旦發生災損,臨時住宿費用之補償最高20萬元,保費約在1350元附近。

據保險局統計,截至今年10月底為全台有320萬戶投保,投保率為35.78%。一旦發生地震巨災,在所有理賠給受災戶時,理賠金額是由地震保險基金承擔670億元(其中政府承擔140億元)、共保組織承擔30億元,合計總承擔金額為700億元,

保險局官員強調,有鑑於住宅地震保險投保件數逐年增加,為降低本保險發生削額給付機率,以保障民眾權益,應適時調高本保險危險分散機制之總承擔限額,並配合調整各層之限額,因此金管會研擬修改實施辦法第3條、第5條、第13條,將於近期內辦理預告。

修正後將總承擔限額由700億元調高為1,000億元,其中第一層本保險共保組織承擔限額,由30億元調高為42億元,第二層地震保險基金調高為958億元(其中政府140億元不變),因此地震保險基金除了多承擔300億元外,還可安排於國內外再保市場或資本市場分散或採自留方式解決,由現行530億元以下,修正為518億元以下。

此外,保險局官員也補充,這一次是史上第三次的調整,第一次是2007年1月1日,總承擔額從500億元調高至600億元 ;第二是2009年1月1日調高至700億元 ,第三次即是今年調高至10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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