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25]
疫情居隔理賠 三文件不能少

工商時報 黃惠聆

國內本土確診案例連續數日破千例,由於確診案例直線上升,若購買防疫保單,產險公會指出,針對「居家照護」理賠問題,申請理賠需要理賠申請書、隔離通知書和解隔通知書三大文件。

產險公會表示,民眾(被保險人)如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原應住院診療,惟因地方政府為進行輕重症分流照護,保留醫療量能而調整為「居家照護」,且居家照護期間仍須經地方政府成立的COVID-19個案關懷服務中心定期進行健康評估,必要時亦須由專責醫療團隊進行遠距醫療或後送就醫等事宜時,在理賠時,保險公司將審視隔離通知書及解除隔離通知書之隔離起迄期間,認定為「實際住院日數」,並依保險契約條款之約定給付一般住院日額保險金。

因此,申請理賠時需要三文件,即理賠申請書、隔離通知書以及解除隔離書,產險公會表示,若實際隔離天數在隔離通知書有登載天數時,則可以免附解除隔離書。

若確診或被匡列需被隔離的保戶如無法即時取得衛生機關開立的「隔離通知書」時,產險公會表示,因衛生單位人力吃緊,有時不及開立,倘有保戶提出申請而未持有隔離通知書時,保險公司會可先受理賠案申請,現因疫情關係不宜外出,保戶可等疫情緩和時再向衛生單位申請隔離通知書,相關權益不會受影響。

民眾若因新冠肺炎確診或被匡列須隔離,現行作業衛生單位一定會發隔離通知書,通常會先以電話通知隔離對象再透過村里長送達隔離通知書紙本,亦可能以簡訊通知並附上電子式隔離通知書之連結,待身分確認後即可打開列印。

產險公會進一步指出,換言之,保戶可持紙本通知書或將簡訊所附電子通知書印出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電子式隔離通知書若有連結來源可辨識開立機關,雖沒蓋機關印章,保險公司亦會受理,不須再去衛生單位補蓋章。

若未來衛生單位有調整作法,保險公司會向相關單位確認調整作法之內容後,配合調整以其他合適的隔離證明文件替代隔離通知書申辦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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